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33%的所得税率。2005年1月,该企业会计人员计算企业2004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万元。会计科长在审核时发现会计人员计算企业2004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漏记如下业务,且尚未进行账务处理:2004年12月企业发生一场大火,烧毁一批原材料和一台在用机器设备;该批原材料进价(不含税)为30万元,进项税额5.1万元;该机器设备账面净值为38万元,变价现金收入0.5万元。上述事项经税务机关审核,准予扣除,该企业据此进行了账务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200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 166.9
B: 167.4
C: 172
D: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