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6】2021年4月1日,GD公司录用高某、赵某到公司工作并与2人口头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4 000元;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试用期满订立1年期(试用期不计入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月工资提高至5 000元。
2021年7月1日,试用期满,GD公司与高某订立了1年期劳动合同。同日,GD公司拟与赵某订立合同时,赵某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2021年12月高某因家庭原因欲解除与GD公司的劳动合同。
已知:GD公司所在地最低月工资标准为35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GD公司与高某、赵某约定的下列试用期条款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试用期不计入劳动合同期限
B: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随时通知解除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
C: 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3个月
D: 月工资5000元,试用期月工资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