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乙对丙享有的1万元债权
B: 乙对丁享有的2万元债权
C: 乙对戊享有的5万元债权
D: 乙对戊享有的4万元债权
【考点】债权人代位权【解题思路】掌握债权人代位权【具体解析】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专属于债务人自身;(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已到期。乙对丙享有未到期的债权(A)、对丁享有的不合法的债权(B)、对戊享有的人身伤害赔偿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C),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