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的通知》,2023年陕西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材料如下:

陕西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材料

陕西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材料

  (一)照片。建议626像素(高)×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支持JPG、PNG、JPEG格式,将照片上传至系统中的照片模块。

  (二)证件电子图片。登录系统后,在证件电子图片模块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两张)、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系统中带红色星号的项目为必传项,其他证件材料若有可选择上传。

  (三)评审申报材料。登录系统后,在评审申报材料模块中上传相应的电子化材料。

  1.证明:《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材料;

  2.专业论文、论著:内容依次为论文论著成果目录、逐篇(部)论文论著(包括封面、出版或版权信息页、相关目录页、本人撰写完成的内容部分)的原件电子化材料;

  3.任期内科研成果材料;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

  5.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其他奖励证书;

  6.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

  7.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四)评审表。根据参评人员录入的基本信息,学历信息等,系统会自动生成《评审表》,无需参评人员自己填写。公示证明由推荐单位登录系统上传。

陕西高级经济师评审个人用户操作步骤

  参考2023年,陕西高级经济师评审个人用户操作步骤如下:

  (一)进入申报系统及注册。

  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1.85.55.147:7221/zcsb

  选择“注册个人用户”——跳转到陕西政务服务网——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填写个人注册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完成政务服务网的注册,然后登录政务服务网——登录后跳转至职称网上申报系统,选择推荐单位页面——选择本人推荐单位并填写推荐单位授权码后完成注册。

  “单位授权码”由本人工作单位提供。

  (二)进入“职称申报项目”页面,对应选项逐一填写。

  1.选择陕西省2023年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

  2.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在“基本情况”中“是否破格”选择“学历破格”,在“破格条件说明”中填写文字说明,同时须在“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转评类型选择“平级转评”或“转评晋升”。

  说明:转评晋升选项:“转评”即会计、审计、统计专业等转经济专业,“晋升”即中级晋升为副高级,举例说明:会计师、审计师或者其他符合晋升条件的经济专业职业资格转评高级经济师。平级转评选项;“平级”即副高级评副高级,“转评”即会计、审计、统计等专业转经济专业。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经济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经济专业岗位,须在经济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选择“平级转评”。举例: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转评高级经济师。

  4.任现职时间应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含2019年1月1日),否则系统默认须任现职满5年方可申报。

  申报人员若符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减少年限条件,可先填写任现职时间为2019年,相应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学时都按照满5年填写,但须在“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帮助信息”中注明具体情况,同时须在“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图片。

  5.参评人员需提供的资格材料,对应填写路径:

  (1)职称证书:“证件电子图片”--“职称证书”。

  (2)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评审申报材料”--“各类表格、证明”--“2.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证明材料(含教学)”。

  (3)学历、学位证书:“证件电子图片”--“申报学历证、申报学位证”。

  (4)身份证:“证件电子图片”--“身份证”。

  (5)近五年考核表:“评审申报材料”--“年度考核材料”。

  (6)继续教育证书:“评审申报材料”--“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7)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获奖证书:“评审申报材料”--“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奖励证书”。

  (8)能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代表作品:“评审申报材料”--“反映个人专业工作业绩的材料”。

  (9)参评论文:“评审申报材料”--“专业论文论著”。

  (10)个人业务自传:“任期内专业技术业绩与成果报告”。

  (三)完成材料填写上传后,点击“完成并送审”,提交审核。

  超实用高级经济师备考资料包,助你顺利拿下高级经济师证书,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海量学习资料,现在领取,下一位高级经济师持证人就是你!

陕西高级经济师评审范围及专业

  参考2023年,陕西高级经济师评审范围及专业如下:

  在本省范围内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有经济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并受聘担任经济师或相关中级职称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中央驻陕单位经济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参加评审,可由主管单位委托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评审。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单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年内有空缺、可聘用的,可以申报评审。

  已退休或2023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评审专业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共10大类。参评人员申报评审的专业应与本人现在从事的工作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