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正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的通知》,2023年陕西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和正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陕西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有哪些

陕西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

  取得经济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后,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1-8项条件中2项以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或具有援藏、援疆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应具备下列1-9项条件中1项以上):

  1.主持单位工作或管理项目中,有1次被评为省部级优秀项目(单位)或有2次被评为市级优秀项目(单位)。

  2.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在承担单位的经济工作中,所提出的问题具有典型性或预见性,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其中有1项被省委、省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采用,或有2项以上被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采用,或有3项以上得到所在省属企业总部认可和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3.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完成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及以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技术改造方案论证、可行性论证、综合或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等,得到成功实施。

  4.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县级以上地区、行业或单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工作制度、项目科研报告或发展思路、发展规划,被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及以上单位采纳,并转化为实施方案。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的经济研究成果获设区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及以上奖励。

  6.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大中型企业的中外投融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管理创新等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7.在正式出版社出版具有国家认可的统一书号(ISBN)的经济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合著的著作,须出具作者写作内容及字数的证明。

  8.在具有国家认可的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经济类或综合类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独立完成的经济类论文、调查报告等,每篇不少于3000字。

  9.本人在工作中撰写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报告、专利成果等,被县级以上(含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并予以推广,或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陕西正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

  取得高级经济师职称或相近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后,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以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或具有援藏、援疆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以上):

  1.在主持和参与经营管理决策、经济结构调整、制度体系建设、全面风险管控、管理水平提升、效率效益提高、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单位的管理模式和创新能力等获得市(厅)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推广或表彰。

  2.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完成大中型企业投融资、上市、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管理创新等重大经济管理实务工作,或在服务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模式变革、推进管理技术升级等重要方面贡献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国家级奖项获得者,或省(部)级经济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经济研究成果一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经济研究成果二等奖2项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重点项目2项以上,或市(厅)级重点项目3项以上,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5.主持完成国家级课题1项以上或省(部)级重点课题2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国家级课题1项以上或省(部)级重点课题3项以上,研究成果通过省级主管部门的评审或验收。

  6.主持制定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制定3项市级以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或省(部)级行业规划、专项规划、重要经济政策和行业标准等,经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实施。

  7.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企业经济管理工作期间,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实现本单位利税和安置就业人数连续3年比上年增长10%以上。

  8.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企事业单位经济管理工作期间,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成果显著,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资质认定;或所在单位取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

  9.工作业绩突出,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等奖励。

  10.独著或合著(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济专业著作(专著或译著)或教材1部(专著或译著应在20万字以上,合著本人应撰写10万字以上)以上。

  11.在具有CN和ISSN刊号的国内经济类学术期刊上,独著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经济专业论文3篇以上(不含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不少于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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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级经济师评审相关说明

  2023年陕西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相关说明如下:

  1、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内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经济专业学术文章,其内容除正文外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等,期刊必须有CN和ISSN刊号。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2、论文要求:参考2023年,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15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3、主要完成人:指奖项、项目(课题)的牵头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须位于前三名)。

  4、主要骨干:指具体承担项目的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综合研究报告的编写等工作的负责人或具体从事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等某一方面工作的负责人。

  5、主持:指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等经济管理类工作的单位负责人。

  6、核心期刊:包括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7、著作:除注明以外,指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并公开出版的著作。著作、译作、教材、论文及科研课题、项目等系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领域,其作者(完成人)均指独立或排名第一,所称课题以项目完成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