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2×21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含税价款100000元
(2)企业将商品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价税混合收取22600元。
(3)企业收取预收货款20000元。
(4)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已知其成本为50000元,不含税对外售价为60000元。 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业务,应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元。
A: 0
B: 8500
C: 9350
D: 7800
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不确认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