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会碰到各式各样在书本中没见过的问题,其中最多的就是有关发票的问题了,那么像上个月开的发票,这个月还能不能作废呢?应该怎么做处理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上个月开的发票,这个月可以作废吗?
各位会计人要记得哦,发票只能当月作废,跨月是不能作废发票的,系统里也是不认可这样的做法的,只能采取开红字发票的方式冲掉错误的也就是之前想作废的发票,但是还有一个原因,一般没有在系统上抄税的,还是可以作废发票的,但是这样的情况也比较少存在,小规模纳税人都要一个人抄一次税的,如果抄过税的发票就不能作废了,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冲抵。
(二)还有哪些情况呢?
1、销货方未做账务处理
如果在销货方还没做账务处理之前,购货方已经退回了原来开具的发票,其中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属于销售折让情况的,不能开具红字发票,应该重新开具销售发票给购货方。
2、销货方已经做账务处理
销货方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抵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将收回的发票贴在红字发票的存根联上,属于销售折让的,不开具红字发票,应该按照折让后的价格重新开具发票。
以上就是有关在现实账务处理中,会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问题应该怎么解决的一些建议,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那么,发票的收款人和复核人可以为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