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是国家保障残疾人合法劳动权益的一项重要规定,目的是确保残疾人与健全人平等享有合法的劳动权利。那么残保金是按多少比率进行缴纳?

残保金的计算

  残保金的计算方法

  1、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2、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残保金的定义

  残保金就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未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私营非企业单位为保护残疾人权益而缴纳的基金。

  残保金的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申报年审。点击“政务公开”→点击“省残联”→点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在线申办”。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地方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

  2、上门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镇(街)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报告上一年度本单位聘用的残疾人人数。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3、申报信息及报送资料

  用人单位需填写或现场提交《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请表》、残疾人身份证、残疾人证、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残疾人支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有效证明。申请单位需在网上填写或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缴纳申请表》并缴纳保障基金。

  残保金的征收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境外驻莞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