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交易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主要计量原则是什么?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计量原则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公允价值计量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1)不涉及补价: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为换入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
(2)涉及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为换入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支付补价的公允价值(-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
账务处理原则:换出资产视同处置、换入资产视同购入。
存货: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等,其他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同时结转。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账面价值结转其他业务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同时结转。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账面价值计量
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1)不涉及补价: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为换入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
(2)涉及补价: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为换入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支付补价的账面价值(-收到补价的公允价值)
账务处理原则:换出资产按账面价值结转,不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分录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出资产按照处置资产相同的处理,换入资产按照公允价值入账:
借: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
资产处置损益(换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或借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等
以账面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资产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
借: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倒挤)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银行存款等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商业实质如何判断?
认定某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不同时相同即可)
2、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关联方之间交换资产与商业实质的关系:
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企业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