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企事业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证据。那么它有哪些作用?保管期限又是如何规定的?

会计档案作用

  会计档案作用

  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它是对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记录和反映。其作用如下:

  1.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企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发生情况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2.通过会计档案,可以了解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检查单位是否遵守财经纪律;

  3.会计档案能为国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及单位制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4.会计档案是总结经验、揭露责任事故、打击经济领域犯罪、分析和判断事故原因的重要依据。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为: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包括什么内容?

  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单位的会计档案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会计档案管理方法

  1.归档。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会计机构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加具封面、编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2.存档。档案部门对接收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保管。各单位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4.使用。保存会计档案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利用,因此,必须重视和加强会计档案的利用工作。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服务,调阅会计档案应履行登记手续,一般应在档案室查阅。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原件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5.移交。凡关、停、并、转单位的会计档案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移交给上级主管部门或指定的接受单位保管。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册上签章,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变更时,也须按规定办理正式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