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会计档案在保管期限届满之后,就要进行销毁,那么具体要怎么做呢?由谁负责销毁呢?整个过程需要注意什么地方吗?
会计档案如何销毁?
企业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年限进行会计资料的保管,保管期限到期,由本企业的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一起提出销毁意见,共同鉴定、严格审查可以销毁的会计资料,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如果不是私企,而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要销毁会计档案的,还要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才能销毁;国有企业经企业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才可以销毁。
销毁档案的注意事项
销毁档案前,按照编制好的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的项目和需要销毁的会计资料进行逐一清查核对;核对无误之后,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销毁过程;各级主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也要派员参加监销;财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同级审计部门派员监销;
完成会计档案销毁后,经手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记录销毁日期,并写明监销情况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按照2016年1月1日施行的修订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包括总账、明细账、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以及其他辅助账簿在内的会计资料。都要按期保管,属于永久保存的会计资料就需要永久保存,不能销毁。定期保管的会计资料在期满之后就要进行销毁。像会计档案销毁清单就需要永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