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保是国家劳动法的明文规定,那么在没有给员工交社保在汇算清缴时,要不要调增?如果对这部分知识点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没有给员工交社保,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工资要调增吗?

汇算清缴时,没交社保员工的工资可以调增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社保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补缴的社保会计分录怎么做?

社保年度汇算清缴时,补缴的社保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体现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社保(公司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重大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以使其不至于影响到本年度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多、少计费用或多、少计收益时,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代替原相关损益科目,对方科目不变,然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科目下,进行相应的盈余公积的调整。最终不能影响当期的“本年利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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