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行建造的商品房作为售楼部使用,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地产公司自用售楼处房产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一条规定,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

  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按照以上描述,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行建造的商品房作为售楼部使用的,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适用税率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