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企业之间发生资金借款业务的,一般可计入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相关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非金融企业之间借款

  非金融企业之间资金借款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公司

  借出款项的一方则计入到其他应收款进行核算,其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XX公司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个人周转使用等拨出的备用金);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所支付的押金);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借款利息收入的会计分录

  如果是金融类企业,那这利息作为营业收入核算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如果是非金融企业,那这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如果是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如果是贷款,可以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