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工资,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出现计提工资大于实发工资的情况,相关的会计分录该如何处理?

计提工资大于实发工资

  计提工资大于实发工资分录

  企业计提工资的时候,做如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工资

         销售费用—工资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实际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如果企业实际计提的工资大于实发工资的时候,实际未支付的部分,企业做相反的分录进行冲减,其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工资(负数)

         贷:应付职工薪酬(负数)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内容

  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等。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