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计提员工工资时,应按员工所属部门通过有关科目核算,发放工资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相关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计提工资分录

  计提员工工资分录

  1、企业计提员工工资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等——员工工资(根据员工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单位部分)

  2、企业发放员工工资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其他应收款——社保费(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内容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所指的辞退福利;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员工工资个税如何计算?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