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盖章,在会计人眼里就是举手一起一落的事情,非常的简单轻松。但,真的是这样吗?事实上,越是简单的操作就越容易出错,相信很多会计朋友都遇到过开票时“发票章盖歪了”或“发票章盖模糊了”又或者直接忘了盖发票章等等的开票细节错漏情况,这该怎么办呢?而当你收到这类发票,又该怎么处理呢?
今天会计网就给大家集齐开票盖章的要求及注意点,如果下次再遇到开票盖章相关疑问,就来这里找答案吧!
Q:发票章盖反了,这张发票还有效吗?
A:只要盖的发票专用章是完整清晰的,发票有效。
Q:发票章盖重叠了,发票还能用吗?
A:应作废发票重开,盖章不可与原章重叠;如盖发票章模糊,可在旁再盖一个完整、清晰的章。
Q:发票可以盖财务章业务章、或者公章吗?
A:不行,必须发票章!
Q:发票章上的信息与发票销售方不一致发票有效吗?
A:如果是税局代开的发票,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如果不是,发票无效!
Q: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什么要求?
A:开具及通车统一销售发票,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章,报税联和抵扣联不得加盖发票专用章。
Q:如果所盖的发票章上没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发票有效?
A:发票无效!三证合一后,正规发票专用章的中心必须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18位代码的发票印章为无效印章。
Q:发票销售清单,盖公章还是发票专用章?
A:需盖发票专用章!
Q:定额发票盖公章还是发票专用章?
A:需加盖发票专用章!
Q:为什么收到电子发票没有加盖发票章呢?
A:开票人通过电子发票平台开具的电子发票已采用电子发票章其法律效力与发票专用章相同,所以无需另外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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