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取合同违约金时,应将其作为营业外收入来处理。收到合同违约金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合同违约金分录

  收到合同违约金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违约金

  营业外收入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盘盈。它指企业在财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新准则中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帐户)

  (2)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它指处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处置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后的余额。

  (3)罚款收入。它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不包括银行的罚息。

  (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的部分。

  (5)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它主要是指因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6)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它是指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经费补贴费。

  收取合同违约金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将违约金收入作为税法定义的其他收入,构成企业收入总额。依据税法规定,企业因不能履行合同而支付给对方的违约金,属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其他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于收取违约金一方来说,属于税法所称其他收入,应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