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时,可采取委托银行收款的结算方式。委托银行收款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委托银行收款会计分录
1、收款人收到银行转来的收款收账通知: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2、付款人收到银行转来的付款通知:
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贷: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是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在其所在地银行开设账户,运用所开设的账户,进行存款、取款以及各种收支转账业务的结算。
根据我国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每一企业都必须在中国人民银行或专业银行开立存款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企业的货币资金,除了在规定限额以内,可以保存少量的现金外,都必须存入银行。
企业的银行存款主要包括:结算户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等。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由出纳员负责办理。每笔银行存款收入和支出业务,都须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在会计中,银行存款属于资产类。期末余额就在借方。在会计分录中,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