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的小规模企业来说,生产商品所消耗的原材料,人工,费用等过高时,通常会选择委托加工的方式来产出商品,那么企业委托加工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企业委托加工的会计分录
1、委托方
(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毕收回时: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2、受托方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贷:原材料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5)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委托加工物资属于什么科目?
委托加工物资是属于资产类科目。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
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支付加工费、运杂费时,借记“委托加工材料”账户,完工验收入库时,按全部成本贷记入该账户。“委托加工材料”账户借方余额表示尚在委托加工中的材料实际成本及运杂费。委托加工材料可以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进行核算,在资金平衡表中委托加工材料一般应单独列示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