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的小规模企业来说,生产商品所消耗的原材料,人工,费用等过高时,通常会选择委托加工的方式来产出商品,那么企业委托加工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委托加工分录

  企业委托加工的会计分录

  1、委托方

  (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毕收回时: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2、受托方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贷:原材料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5)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委托加工物资属于什么科目?

  委托加工物资是属于资产类科目。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应当包括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及应负担的运杂费、支付的税费等。

  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支付加工费、运杂费时,借记“委托加工材料”账户,完工验收入库时,按全部成本贷记入该账户。“委托加工材料”账户借方余额表示尚在委托加工中的材料实际成本及运杂费。委托加工材料可以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进行核算,在资金平衡表中委托加工材料一般应单独列示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