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收取付款人相关款项的结算方式,对于委托收款的凭证,应如何填写?

委托收款凭证

  委托收款凭证内容如何填写?

  (1)要有“委托托收”字样;

  (2)确定的金额;

  (3)付款人和付款人的名称;

  (4)委托收款凭证的名称、附单件数;

  (5)委托日期;

  (6)收款人签字。

  注意:受托收款人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银行的名称。

  委托收款办理方法

  委托:收款人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及有关债务凭证,进行委托收款。

  付款:银行收到寄来的委托付款凭证和债务凭证,审查无误办理付款。

  (1)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应当在当日主动向收款人付款。

  (2)以单位为付款人的,付款人收到银行通知后,应当于收到通知之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

  委托收款注意事项

  (1)付款人在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有权对收款人委托的付款行为不予付款。

  (2)收取公用事业费用,收款人必须事先与支付人签订经济合同。付款人应当授权开户银行,征得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后,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