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查财产过程中,发现存货盘盈盘亏的,一般会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处理。那么小企业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会计核算怎么做?
小企业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会计核算
待处理财产损溢是指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盘盈、盘亏、毁损的价值。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处理,比如企业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发现现金溢余(盘盈),则借记“库存现金”,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比如存货盘盈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分录如下:
批准前:
借:原材料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批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存货盘盈是什么?
存货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库存材料、材料和产成品等。根据存货盘点表、经济鉴证报告或证明、其他材料进行认定。
相关情况:
1.实存数大于账存数,即盘盈;
2.实存数小于账存数,即盘亏;
3.实存数等于账存数,账实相符。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一般指的是对账实不符——盘盈、盘亏情况的处理。但对账实相符中如财产物资发生变质、霉烂及毁损时,也是其处理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