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销售商品业务,当月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时,发生销售收入时,可设置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免征增值税时,可通过应交税费、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如何做会计分录?
发生销售收入时候: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预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未达到起征点销售额季末结转免征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起税点,又称“征税起点”或“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低收入者不纳税,收入超过起征点的高收入者按全部课税对象纳税。
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是什么?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它属于损益类科目,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或者冲减的金额,本科目期末需要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期末无余额。
营业外收入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贷方表示增加,期末无余额。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收益(指因自然灾害等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而报废非流动资产所产生的清理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主要指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部分)、捐赠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