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取得低值易耗品,一般是指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劳动资料,比如购买的办公家具。会计实务中低值易耗品应计入什么科目?如何做会计分录?

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通过什么科目核算?

  低值易耗品一般记入“周转材料”科目。为了反映和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借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增加,贷方登记低值易耗品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通常反映企业期末结存低值易耗品的金额。

  低值易耗品分录处理

  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如果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计入成本):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贷:银行存款等

  领用低值易耗品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周转材料是什么?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是仍然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以及建筑承包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使用的材料等。

  按其用途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模板,指浇制混凝土用的竹、木、钢或钢木组合的模型板,配合模板使用的支撑料和滑模材料等。

  (2)挡板,指土方工程用的挡土板以及撑料等。

  (3)架料,指搭脚手架用的竹、木杆和跳板,及列作流动资产的钢管脚手等。

  (4)其他,指以流动资金购置的其他周转材料,如塔吊使用的轻轨、枕木等。这些材料在施工中能长久周转使用,起着劳动资料的作用,但由于种类很多、价值较低、使用期短、更换频繁,为简化手续,我国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视同材料对待,列为流动资产,以流动资金为其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