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也称异地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对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会计分录
一、销货方:
1、商品发出且办妥托收手续: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二、购货方:
收到银行的承付通知后经审查同意承付,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此外,在有销售折扣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
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因此,应收账款的确认与收入的确认密切相关。通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该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什么是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各行业企业所从事的不同活动而有所区别,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产品销售收入”;建筑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工程结算收入”;交通运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交通运输收入”;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商品销售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