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逢年过节一般会发放过节物品,发生过节物品支出时,会计核算上应通过“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处理,具体账务处理是什么?
过节发放物品如何做账?
根据新会计准则,发放节日物品,应当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这一会计科目中进行核算,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利益,属于损益类科目。具体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租赁费、修理费、咨询费、诉讼费、排污、绿化费等。
具体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租赁费、修理费、咨询费、诉讼费、排污、绿化费等。
职工福利费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是什么?
应付职工薪酬属于负债类科目,是指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以及企业(外商)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