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日常经营中,核算员工非累积带薪缺勤时,一般通过“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进行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非累积带薪缺勤分录

  非累积带薪缺勤的会计分录

  1、企业非累积带薪缺勤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员工工资(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累积带薪休假

  2、企业支付带薪缺勤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累积带薪休假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3、期末结转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员工工资(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什么?

  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

  原则: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积带薪缺勤。由于职工提供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的福利金额,企业在职工未缺勤时不应当计提相关费用和负债。

  为此,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企业确认职工享有的与非累积带薪缺勤权利相关的薪酬,视同职工出勤确认的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通常情况下,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已经包括在企业每期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等薪酬中,因此,不必额外作相应的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