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人员处理账务时,经常会碰到工资计提未发放的情况,对于该情况,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进行有关核算,相关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工资计提未发放的会计分录
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计提社保(企业部分)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员工的计提工资未发放时,做以上两部记录即可;计提后未发放的员工工资应记在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不做任何账务处理。
次月工资发放的账务处理
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上交杜保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个人部分)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上交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如何理解?
企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情况。“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辞退福利等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应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