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屋时,收到的购房款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核算。相关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房地产收到购房款分录

  房地产企业收到客户购房款的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收到首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房款

  房地产企业一次性全额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 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

  企业在收到这笔钱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

  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逐期将未实现收入转成已实现收入,即借记“预收账款” 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

  预收账款的列报根据其余额性质,借方为资产性质归入应收账款借方,应收账款贷方为负债性质归入预收账款贷方。

  房地产销售楼房会计分录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是什么?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主要经营活动所获取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获取的收入等。企业应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本科目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