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自己所经营的商品。当企业采用买断代销商品的方式销售商品时,相关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买断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
委托代销有以下两种方式:
1、买断方式
2、收取手续费方式
企业委托代销发出的商品作为委托代销商品处理,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发出商品时,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按代销清单上注明的已销商品货款的实现情况,按应收的款项,做如下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委托代销商品支付手续费的会计分录
委托代销商品支付的手续费,应当计入“销售费用”这一会计科目中进行核算,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发出商品时,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确认收入时,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已销商品成本时,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4、计算并确认手续费时,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5、结算商品货款时,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委托代销商品是什么?
委托代销商品简称“托售商品”。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自己所经营的商品。包括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寄销和提前移库下放的商品。企业委托代销商品时,应与受托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规定代销品种、价格、手续费标准、供货结算期限等,作为双方共同执行的依据。商品发给其他单位代销时,委托单位不作商品销售,不进行货款结算,不转移商品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