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商品即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自己所经营的商品,对于委托代销商品业务,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委托代销商品分录

  委托代销商品的账务处理

  委托方的账务处理:

  (1)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3)收到支付的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什么是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情况下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但不仅限于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此外,在有销售折扣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

  企业应及时收回应收账款以弥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保证企业能够持续经营。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凡符合坏账条件的,应在取得有关证明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作坏账损失处理。

  “应收账款”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表示应收账款的增加额,贷方表示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的坏账损失(即减少额)。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如果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预收的款项。

  需要注意的是,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账款也可以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