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的借贷区别为: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但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则要根据帐户反映的经济内容决定。借贷在会计中是按照科目及发生的性质来区分的,一般情况下,资产、成本、费用类借方记增加,贷方记减少;收入、利润类是贷方记增加,借方记减少。
中级会计借贷一般可以分为四类
1、资产类帐户:增加额记借方,减少额记贷方,期末如有余额在借方。
2、权益(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帐户:增加额记贷方,减少额记借方,期末如有余额在贷方。
3、成本费用类帐户:增加额记借方,减少或转销额记贷方,费用结转后一般无余额,如有余额在借方。
4、收入、利润类帐户:增加额记贷方,减少或转销额记借方,收入、利润结转后期末应无余额。
借和贷:是会计借贷记帐法中的记帐符号。不管什么行业,会计的记账方法、记账原理、记账规则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借贷方式只是企业的一种记账方法。
中级会计中的借贷是什么意思
1、代表账户中两个固定的部位,表明记账的方向。一切账户,均需设置两个部位记录某一具体经济事项数量上的增减变化(来龙去脉),账户的左方一律称为借方,账户的右方一律称为贷方。
2、具有一定的确切的深刻的经济涵义。“贷”字表示资金运动的“起点”(出发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某一具体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的“来龙”(资金从哪里来);“借”字表示资金运动的“驻点”(即短暂停留点,因资金运动在理论上没有终点),即表示会计主体所拥有的资金的“去脉”(资金的用途、去向或存在形态)。这是由资金运动的内在本质决定的。会计既然要全面反映与揭示会计主体的资金运动,在记账方法上就必须体现资金运动的本质要求。
会计中的借贷记账规则
会计中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记账规则是指采用某种记账方法登记具体经济业务时应当遵循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