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资,就是撤回投资,是直接从投资主体中撤出投入的资金。股东撤资指的是股东收回原先投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实际上,股东是不能够随意进行撤资的,如果不按法定程序进行的话,就构成了抽逃出资罪。
股东撤资的方式有哪些?
在现有的公司法体系下,股东撤资可采取两种方式:一为股权转让;二为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前者如对外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并享有优先购买权,同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并备案;后者需召开股东大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股东注销股份撤资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股东注销股份进行撤资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公司资产如何核定,是否要求评估,因为公司本身的报表真实性一般不高;
2、本公司退出可能涉及到另一公司变更的情形,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
3、办理时间上的程序性问题,公司是否还有资金足够退给股东,注意避免先退出后发生公司无钱支付的情况,这样就两头损失了。
股东撤资要交税吗?
1、个人股东转让所持有的股权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股权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20%。
2、企业法人撤资有投资收益的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立据人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1)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2)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