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企业进行商品出口,为了方便交易,就出现了托收,托收是出口方为向国外进口方收取销售货款或劳务价款,开出汇票委托当地银行代向进口方收款的结算方式。
托收的含义
托收是出口方为向国外进口方收取销售货款或劳务价款,开出汇票委托当地银行代向进口方收款的结算方式。
托收涉及四个主要当事人:
1、委托人:即委托银行办理托收的当事人
2、付款人:即根据托收指示向其提示单据的人
3、托收行:即委托人委托办理托收的银行
4、代收行:即除托收行以外的任何参与处理托收业务的任何银行
根据托收时是否向银行提交货运单据,可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
1、光票托收是指不附有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项下的托收。
2、跟单托收是指附有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项下的托收;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项下的托收。
托收承付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异地订有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关劳务款项的结算。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托收承付结算是什么?
托收承付结算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