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间,很多公司都为员工统一购买并发放口罩,其中涉及的税务处理问题,可难倒会计做账人员了。到底该如何处理呢?接下来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购买口罩的税务处理,会计不会做账怎么办

  第一,会计应当明白劳动保护支出是什么?

  劳动保护支出须满足工作直接需要这一重要条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084号)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劳动保护支出所涉及的实物是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及防暑降温品。注意,它不属于货币性补偿。

  第二,会计应当熟悉相关税法规定

  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应当准予扣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所得,如果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及薪金总额14%的部分,应当准予扣除。

  3、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可见《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相关规定。

  4、对于企业发放的劳保用品——口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统一购买口罩,属于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工作需要,因此不纳入个人所得范围。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公司会计应熟悉会计分录怎么做?

  举个例子:

  公司统一购买了1万元口罩,其增值税发票为10000,增值税额是1300,会计应当这样做账: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劳保费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

  贷:银行存款11300

  以上方法,你学会了吗?

  综上所述,对于公司购买的口罩相关税务处理,会计做账的时候,一定要把握相关的税法规定,并且注意会计分录的写法。注意合理性、细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