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刚结束,员工陆续返岗上班。通常都会收到企业发放的开门红包。给员工发开门红包,会计做账常见问题会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
问题一:给员工发开门红包,会计如何做账?
身为会计,你可以这么做: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现金
问题二:给员工发开门红包,算是职工福利费吗?
过完春节,返岗上班,企业给员工发开门红包,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吗?
小编通过财企[2009]242号文相关规定得出: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了两项内容:其一是关于发给职工或者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其二也就是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因此,我们可以知道,给企业发开门,这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围。
问题三:职工福利费和工资区别是什么?
员工返岗上班,企业发放的职工福利费及工资主要区别在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假设是计入工资,则无限制;假设是计入职工福利费,则会受到工资总额14%的上限影响。
问题四:职工福利费如何规定,包括了什么?
小编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了解到:
第一,关于职工卫生保健、住房、交通及生活等方面的各项补贴、非货币性福利,具体指的是:企业给员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公交交通补贴及职工防暑降温费等。
第二,由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又包括哪些呢?具体指的是安家费、抚恤费及丧葬补助费等。
通过以上问题的解答,你对于开门红包有更深的了解了吗?知道做账常见问题该如何解决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