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如果是用于继续加工的,则消费税应当计入应交税费中。那么委托加工物资应交消费税如何做账?会计分录怎么做?
委托加工物资应交消费税账务处理
1.委托加工材料收回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直接销售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视同销售所涉及的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具体如下: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交消费税:
借:"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
"应付工资"、"营业费用"
"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委托加工物资指的是什么?属于哪个科目?
答:委托加工物资指的是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者包装物、低值易耗等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属于资产类科目,它的成本主要包括支付的税金、加工中实际耗用物资的成本、支付的税金和应负担的运杂费等。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消费税征收范围主要是烟、鞭炮、酒、成品油、贵重首饰、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实木地板、小汽车、摩托车、电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