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果资金链断裂或者是经营不善就会倒闭,这时候公司就要进行清算,公司倒闭清算后需要支付员工一定的补偿金,那么这部分清算的补偿金要不要缴税? 如果你不了解这部分内容,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补偿金要不要缴税?
作为一名清算企业的会计人员,特别是主管企业工资的会计人员,一定要明白公司清算的补偿金只有超过了一定的标准才需要交税。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 ,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按照 (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办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公司破产的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
2、接管公司
3、清理公司资产
4、接管公司债务
5、设立清算账户,清算账户应当在清算组接管公司的同时设立,因为清算组一开始工作便会发生清算费用,公司原有的账户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条件的,不能满足清算业务的需要,因此应当及时设立清算费用账户和清算损益账户。
6、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7、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经济补偿的方式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会涉及到的问题会比较多,像是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员工主张解除的,那么企业就不用赔付补偿金,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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