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已开通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功能,企业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一般退(抵)税管理模块中提交退税申请,那么,怎么申请退税呢?

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申请退税?

  1、登陆电子税务局,进入首页点击“我要办税”,点击“一般退(抵)税管理”模块;

  2、点击“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模块,点击“电子退税申请”,若纳税人存在已开票尚未缴款的信息,需缴纳税款后才能提交退税申请。

  3、按实际情况依次选择受理税务事项、提退税金类型、退抵税费原因类型、申请退抵税(费)方式等;填写申请退抵税(费)额、银行名称、账户名称、银行账号。

  注意:勾选是否为土地增值税清算原因导致多缴企业所得税的退税。

  4、上述内容选择和填写完毕后,系统会自动带出退抵税(费)明细,纳税人可根据表格中的税费额、累计已退抵金额、税费尚余可退抵金额,来填写本次退抵税费额一栏。

  5、填写经办人、经办人电话、退税申请理由。若退税名称不一致,需填写原因说明。

  6、点击保存并提交,可返回上一页,在办理中业务查看状态,表单状态为受理中即表示提交成功,纳税人也可登录后通过选择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的截止时间

  企业应该于2022年5月31日前进行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算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