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的一项工作就是帮企业处理各种税务问题,如果企业有偷税漏税问题,被税务机关发现,会计人员需要承担责任吗?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关于偷税漏税的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偷税漏税对会计人员的处罚
逃税罪中的单位犯罪,需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如果财务会计人员在案件中参与程度较高,其在单位犯罪中的作用非常重要,并且主观上具有犯罪的犯意。就会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漏税如何处罚?
通常情况下,漏税是因为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工作粗心大意等。漏税与偷税在性质上就存在差别,漏税属于并非故意,因此处理也有所不同。税法规定,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要按日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