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税收相关规定,合伙企业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应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税。那么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分红怎么交税?

合伙企业股东分红交税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分红要交税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用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相关规定: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年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应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2、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若是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则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注: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利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相关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以“先分后税”为原则。

  综上所述,合伙企业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后,将税后利润分配给投资者,不用再扣缴个税。也就是合伙人之间分红时不再缴纳个税。

  有限合伙企业股东分红的账务处理

  1、宣告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应付股利

  2、支付时: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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