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免抵退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具体申报和会计分录让我们来一起了解吧。

企业出口免抵退申报

  企业出口免抵退政策

  出口货物不同情况适用出口免税,或者出口免税并退税。依据税务总局公告2012 24号、2013 12号、2013 30号、2018 16号、2015 88号的规定,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应在出口次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截止前申请退税,如有申报期延长的情况按申报期截止前,否则将改为征税。

  需要注意的是,出口免税政策不缴纳增值税,但仍需要缴纳所得税。

  填报纳税申报表

  对于出口纯免税行为,出口退税申报和出口免税申报时收入均填报附表一18-19行“免税收入”栏次,收入体现在主表第8行“免税销售栏”;同时还要填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出口免抵退的计算方法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

  (2)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会计处理

  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

  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