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很多上市公司股改之前选择了债务重组,那么债务重组收益属于营业收入吗?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债务重组收益是否属于营业收入?
债务重组收益不属于营业收入。
债务重组收益是偶发性的经济业务,属于非经营性收入,因此债务重组收益只能归属于非经营性收入,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进行会计核算。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取得的各项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构成。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也被称作“营业外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是否交企业所得税?
债务重组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
一、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债务重组收益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债务重组收益是什么意思?
债务重组收益是指企业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时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或者是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时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之间的差额。由于债务重组收益是因债务人清偿债务付出的代价小于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因此其本质属于交换资产而产生的收益。
债务重组方式有哪些?
债务重组方式主要包括: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或者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2、债务转为资本;
3、通过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
4、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