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之间在生产经营中由于资金周转紧张的关系,一般会相互无偿使用资金,也就是“无偿借款”。那么企业之间无偿借款要交增值税吗?

企业无偿借款

  企业之间无偿借款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规定:2019年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享受该项政策优惠应注意:

  1、无偿借贷行为发生时间为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企业集团内部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对非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企业向其他单位借款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xx公司(借款)

  收到借款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期末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归还短期借款利息

  借:应付利息(归还已预提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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