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所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主要以实际发生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相关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如何做账?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人是指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账务处理如下:

  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公式

  城建税=(应缴的增值税+消费税)*(7%、5%,1%),

  教育费附加=(应缴的增值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的增值税+消费税)*2%。

  城建税一般指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又称城建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计征的一种税。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