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就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它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作为计算依据的一种税,那么城建税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城建税做账

  应交城建税会计分录

  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城建税计税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流通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就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缴纳城建税是建立在增值税、消费税的基础之上的环节里,发生增值税、消费税说明是从商品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的纳税行为,城市维护建设税就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两者之和作为依据计算缴纳。

  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按税率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征免规定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不退还。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征收。

  3、实行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先征后返办法的,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不予退(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