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会计核算上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处理,税务上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公司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怎么缴纳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在2009年1月1日前购入或自制的,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在2009年1月1日后购入或自制的,应区分:

  (1)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3)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的,可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4)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5)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1、转出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支付相关税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银行存款

  3、收到出售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4、确认清理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