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对月末增值税进行核算时,一般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缴纳上月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怎么做?来跟着会计网一起了解吧。

缴纳增值税做账

  缴纳上月增值税分录

  一般企业增值税按月缴纳,当月计算,下月缴纳。

  根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计算出本月该缴纳的增值税,月末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缴纳上个月的增值税时,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企业足额上缴增值税,防止企业用以前月份欠交增值税抵扣以后月份未抵扣的增值税的情况。

  若是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说明本期不纳税,不进行账务处理。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

  进项税: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需要承担的增值税。

  销项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

  月末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案例:A公司在2020年的12月确认的销项税额为30万,进项税额为20万。请问月末有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