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过程中,缴纳的车船税,可通过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科目处理,相关的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缴纳车船税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贷:银行存款
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税金及附加如何理解?
依据财会[2016]22号文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指的是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但并不包括税所得税和增值税。月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税金及附加核算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需要提醒老会计们注意的是,之前是在“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比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随着全面实行“营改增”后将这几个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核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