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买的车船,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车船税。车船税一般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该如何编制?
车船税的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车船税
贷:应交税费-车船税
借:应交税费-车船税
贷:银行存款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
车船税的征收范围,指的是依法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除了规定减免的车船外。
1、依法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船舶包括:非机动船舶、机动船舶
1、机动船舶,指的是依靠燃料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船舶,如客轮、货船、气垫船等;
2、非机动船舶,指的是依靠人力或者其他力量运行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
车船税的税目: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客车和货车)、其他车辆(包括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和船舶(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和游艇)。
拖拉机、电动自行车不属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免征车船税的项目:
捕捞、养殖渔船。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警用车船。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